成都出行新政策 (成都出行新政策解读)
前言
为进一步提升成都城市交通管理水平,应对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,成都交通运输局近日发布了《成都市交通运输管理条例》。新条例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。
新条例对机动车出行、公共交通、停车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,涉及到广大市民的出行习惯和交通安全。本文将逐条解读新条例,帮助大家更好了解和遵守新规定。
机动车出行
- 禁止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。
- 驾驶机动车时,应当系好安全带,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。
- 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。酒后驾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。
- 严禁疲劳驾驶机动车。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,应当停车休息不少于20分钟。
- 在道路上遇有交通信号灯,应当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。遇有交通警察执勤,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。
- 在学校、医院、公园等人员密集区域,机动车应当谨慎驾驶,减速慢行,并注意避让行人。
公共交通
- 城市公共汽车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和线路运营。运营期间,应当保持车辆整洁卫生,提供文明、优质的服务。
- 乘客乘坐公共汽车,应当自觉遵守乘车秩序,排队候车,依次上下车,主动为老年人、妇女、儿童让座。
- 持有老年人优待证、残疾人优待证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的乘客,应当主动出示证件享受优待。冒用他人证件享受优待的,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罚。
- 在公共汽车站等候乘车时,应当注意交通安全,遵守交通规则。
停车管理
- 机动车在城市道路上临时停放,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。
- 在划有停车泊位的路段停放机动车,应当按照划定的停车泊位停放,不得越线停放。
- 在禁止停车路段,不得停放机动车。
- 在路口、人行横道、消防栓前以及公共汽车站、出租汽车站等处,不得停放机动车。
- 违法停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。
其他规定
-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通行,没有设置人行道的,应当在道路右侧通行。
- 行人横过道路,应当走斑马线,没有斑马线的,应当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穿越。
- 行人不得突然横穿道路或者中途折返。
- 行人不得在道路上摆摊设点、乞讨或者从事其他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。
- 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处罚。
结语
《成都市交通运输管理条例》的出台,标志着成都交通管理迈入了一个新的阶段。新条例的实施将有效规范市民出行行为,提升交通安全意识,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。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新条例,文明出行,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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