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都教育局新冠阳性复课要求2023年 (成都教育局新政策)
为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健康安全,有效控制和预防新冠肺炎疫情在学校的传播,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适用范围
本方案适用于成都市所有中小学校、幼儿园(含民办学校)。
二、阳性感染者复课要求
1. 具备复课条件:
- 症状消失,体温恢复正常3天以上。
- 抗原或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。
- 学校同意复课。
2. 复课流程:
- 学生或教职工确诊新冠阳性后,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。
- 学校将阳性感染者的情况报属地疾控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。
- 阳性感染者居家隔离治疗,待符合复课条件后,持抗原或核酸阴性检测结果向学校申请复课。
- 学校根据阳性感染者提交的复课申请和相关证明,审杳后同意复课。
三、重点人群健康监测
对接触过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,学校要重点关注其健康状况,开展健康监测。健康监测期为阳性感染者复课之日起14天。
健康监测内容包括:每日监测体温、症状、抗原或核酸检测等。如有发热、咳嗽、咽痛等症状,应及时就医。
四、学校防控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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